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宜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刚才,晓荣同志通报了去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我都赞同。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安全生产主要指标都在宜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市政府连续六年被宜昌市政府考核评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安全生产责任绝不仅仅是一般的工作责任,更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把安全发展与节约发展、持续发展、清洁发展辩证的并列起来,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提出和确立,反映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亲民勤政的执政理念。实现安全发展,要求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各个行业、领域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必须把安全作为基础和保障,自觉遵循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
(二)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反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的社会、安全的社会和稳定的社会。社会进步发展的标准不仅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上,反映在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如果安全生产滑坡、工伤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把保证所有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目标之一。
(三)安全生产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能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检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群众观念的重要标志之一。生命是至上的、无价的,生命权益是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益,任何人都不能藐视、无权剥夺。我们党和政府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有尊严、幸福地生活,最基本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免受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工作抓不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遭受威胁,广大人民群众就会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成为影响我们党执政环境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必须安全发展的理念,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保持清醒头脑,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一五”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
(一)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少数地方、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充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存在重发展、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有的地方对个别企业无原则地、不负责任地保护,甚至把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作为优惠条件,设立安全检查禁区,这都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强的表现。
(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安全生产基础不牢。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集约化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落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安全意识不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低下,安全生产基础还相当脆弱。一些公共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不足。基层安监机构不健全、人员数量和监管装备不足,不能适应监管任务的需要。
(四)安全监管执法还不够严。有的地方、部门监察执法不规范,执法计划不落实,执法程序不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安全责任追究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的地方对本地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隐患治理督办不力,重排查、轻治理,一些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少数重大危险源还没有监控到位。
总的来看,我市安全生产的基础仍很脆弱,我们务必高度警惕,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的工作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
三、把握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在落实上下功夫
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鄂发〔2010〕58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必须将其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和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王国生省长强调:“安全生产责任是最严格、最严厉、最应受到重视的责任,必须坚决落实。”一是要强化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多问、多管、多抓,要经常亲临一线,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重要会议要亲自参加。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社会事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绝不仅仅是安监部门的事情,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内因和根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事故防范能力。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继续坚持安全生产事故“说清楚”、“黑名单”、警示告诫、督办通报等制度。对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能心慈手软,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绝不手软,绝不留情。对重大隐患迟迟治理不到位的,对长期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要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隐患不除,事故不止,企无宁日。一是要“下狠手”整治隐患。我们不仅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更要立足于治理身边习以为常的事故隐患,以治理习惯性违章为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常态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在企业用地审批、信用评级、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实施联动制裁。二是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工作年内必须完成。三是要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打非治违”领导责任。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不允许设置“禁区”或“特区”。要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年内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
(三)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其他企业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要通过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缴存风险抵押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班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企业达标创建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重点监察,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二是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把企业安全达标情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是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与安全行政许可相结合,逾期不达标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要坚持科技兴安。要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工业化、信息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情况,积极推广运用一批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特别是要在地下矿山加快建设完善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在加油站大力推行HAN阻隔防爆技术,在规定的车辆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大对安全监管监察必需的装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投入。二是加快应急能力建设。要研究制定实施区域性应急救援专项规划,加强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加快危险化学品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继续把生命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大力推行实施“安全第一课”。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一是要坚持严格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禁“先上车、后买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凡新上化工项目,必须进园区,否则不予许可。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主要在预防,工作在平时。要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要坚持从严管理。要按照鸿忠书记“三铁”要求,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格监管,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四是强化工作督办检查。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之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事故控制目标落实、重大隐患治理、事故查处、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要加强督办检查,跟踪问效。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各镇(办事处)、各部门目标管理体系考核范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保持安监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各项工作不留空档。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