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财〔2011〕24号 2011-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农垦)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011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大豆良种补贴全覆盖,长江流域冬油菜良种补贴全覆盖,藏区青稞良种补贴全覆盖。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和《财政部关于安排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0〕410号),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棉油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如下(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和花生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另行制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青稞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2011年粮食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总产保持在10000亿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棉花面积恢复到8000万亩左右,产量700万吨左右;油料面积2亿亩以上,产量3000万吨以上。
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大豆良种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4省(区)实行全覆盖。
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
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亩;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麦 15元/亩。
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仅指本意见所含农作物品种)继续实行预拨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于下年进行结算。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科学选择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大豆、棉花、青稞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差价供种的方式补贴农民,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